无聊的科普时间,小三儿要学会自慰(6/6)111 我和小三儿的恩恩怨怨
舞台。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美国政府儿童局(Children,s Bureau)发布的《育儿手册》,1914年版还提醒父母儿童可能被自慰“断送一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根除,推荐采用机械性的方法约束儿童;1921年版虽然仍推荐使用机械性方法约束儿童,但自慰成为了一种“不良习惯”;1929年版则非但不再建议使用机械性方法,而且提醒父母机械性方法可能造成心理创伤;1942年版则直接告知父母不必为孩子的自慰行为担忧。
其他地区
世界各地的史前岩画中,有诸多关于自慰的描绘,古代世界的描绘中以男性自慰为主。女性自慰也有所提及,马耳他一座寺庙遗址中出土的一尊约制造于公元前4000年的泥塑就描述了女性自慰的景象。世界各地的原始哲学通常将人类的性行为同大自然联系起来。
在古埃及,自慰有特殊意义,埃及人认为神的自慰是一种具有创造性或魔法力量的行为,他们认为创世神亚图姆以自慰射精的方式创造了整个宇宙。神话中亚图姆通过向手射精,再把精液放入自己口中射出的方式,创造了第一对子女休(shu)和泰芙努特(tefunt)。因此当地人视尼罗河的潮水涨退跟亚图姆的射精频率有关,埃及法老曾为此每年向尼罗河中自慰一次。
印度教对自慰的态度相当宽容。在印度教中,性并不被视为原罪,只谴责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印度教不反对成长过程中的自然冲动,包括自慰,其认为以宗教的名义对自然冲动进行不必要的阻碍只会弊大于利,据说瓦夏亚那(Vātsyāyana)用梵文撰写的古老印度教文本《爱经》(Kama Sutra)中甚至描述了自慰的流程。然而,讲究平衡的印度教反对过度的自慰,自慰在印度教中被认为会使圣人(“沙督”,Sadhu)或圣女的能量丧失,使其失去对掌管生殖和破坏的神因陀罗(Indra)的抑制力。佛教早期受印度传统宗教的影响,对自慰的观点与之相似,认为是人类产生的自然欲望。但对于佛教徒而言,欲望(即欲贪,对色声香味触五欲的贪爱)是修行的障碍。佛教虽不严格禁欲,但讲究“少欲知足”,自慰也在此列。
在中国,传统性学根植于儒家传统,儒家的性哲学同样强调生殖与社会秩序,婚姻外的性行为得不到社会主流承认,而自慰等寻求性欢愉的手段也受到儒家鄙视。此外,无论是中医医学还是道家养生思想都认为男性精液乃人体精华,对遗精、自慰极尽贬损,认为其会导致肾亏,打破阴阳之间的平衡,导致阳痿。即使如此,在中国,由于没有类似欧洲蒂索式的强力宣传,自慰作为解决一种性需要的方式,私下并不被社会反对。男性及女性自慰的场面在坊间小说及图画上可见大量记录。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犹太教同属亚伯拉罕宗教,对自慰抱有相似的禁止态度。男权制在伊斯兰教根深蒂固,故伊斯兰教法学家讨论的自慰仅限于男性自慰。婚姻下的性行为同样是伊斯兰教唯一合法的性行为,非法性关系被成为“齐纳(Zina)”。
依据《古兰经》,犯齐纳者会受到包括鞭刑等严重的处罚。自慰在少数地区被作为齐纳的一部分,但在大部分地区并不会与齐纳相提并论,这可能与前文提及的自慰的普遍性有关。具体而言,大多数伊斯兰教法学家都认同,禁止自慰的唯一依据是《古兰经》23(Al-Mu’mun):5-7“那些保持贞操的信士,除非对他们的妻子或右手拥有的人(奴隶),再有所求便是超越法度的”,但不同的学派对其抱有不同的理解。
沙斐仪派(目前流行于东非及南洋群岛)认为自慰行为的本质是在婚姻之外寻求性欲的满足,与通奸并无区别;而哈乃斐派(流行于中亚和新疆)则认为上述经文所指的过错仅限婚外情,若自慰者未婚,且自慰是为了“释放性欲以避免自慰者犯通奸之罪”,则自慰可以被允许。参考近代着名伊斯兰教法学家穆斯塔法·阿兹-扎尔卡(Sheikh Mustafa Az-Zarqa)对以上观点的总结,自慰与伊斯兰教法的一般原则背道而驰,但并不属于严重的罪恶,自慰可以适用于伊斯兰教的塔基亚原则,从轻处理。现实中,自慰在伊斯兰教社会并非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与早期基督教社会类似,可能仅会给自慰者带来一定程度的羞耻。值得一提的是,伊斯兰教社会到现在也拒绝接受最新的医学研究发现,坚持认为自慰有损身体健康。
非洲的一些地区,如刚果盆地、阿卡、赞比亚、勒斯和伊图里等,存在一种“自慰缺失”。生活在这些地方的民族缺乏形容自慰的词语,对自慰的概念,他们依旧感到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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