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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怎么办呢?他暗暗地问。

杨雍一直以为自己是冷寂如冰,不是什么高耸透明的白,就是冰箱里死死黏住内壁的一层,又凉又容易被忽略。但梦是某种反映——他应该是一座火山,以为自己死了,所有都熄灭之后,竟然还有些东西存在——于是滚烫的岩浆喷涌而出,冲破了束缚,太烫了,迫着他用力抓紧打心底渴望的一切。

那个身影是阿重。

白日里向他低声问着“会不会讨厌”的阿重。

杨雍这才明白啊,不会,就是不会,比深思熟虑的承认更快,他自己已经明白了。两个男人,或者说一个人类和一只虫,在一起一天是一天,两天是两天,怎么不能久了?其实是他惴惴不安,游离在边缘,害怕浮萍总是浮萍,没有归属。阿重天性直白,没那么绕绕缠缠,喜欢是喜欢,不想分开就使劲抓着他——他果真是心里愧疚了!

“可我需要时间……”杨雍思索许久,看向深沉的夜幕,自言自语道。

对此,阿重完全没有察觉,因为第二天的早餐、握紧的手、临别的叮嘱和过往没什么区别。他盯着杨雍的背影,直到看不清了,才转身回到店里,新送来的鲜花堆在一旁需要整理,电视播放着新闻。

第二十七章 急雨贪欢

雨季来临。

杨雍不喜欢热热黏黏的氛围,潮湿是其次,最重要是上下班容易弄脏衣物或者鞋子,难弄干净。所幸周遭的路修整过,下水道也尽职尽责发挥作用,没怎么淹,否则他真是烦恼极了。

阿重对天气变化颇为豁达,或许骨子里有那种天生天长的狂和野,不计较,若是碰上下雨的时候,他便撑起伞稳稳当当地把杨雍送到公司。偶然积水深了,他不由分说将人背起来,照样走,倒是让杨雍脸色又白又红轮了一遍,最终伏在他肩上,手指揪紧了衣服。连杨雍自己都诧异,那天做了个梦,再面对阿重时,他倒像没了过去冷淡的底气,心里总翻来覆去不知道想些什么。

“包里有干净的衣服,你在店里合上门先换了,别着凉。”杨雍叮嘱道。

阿重看了看对方身上,嘴角不自觉带出点笑意,大大咧咧的:“你也换……快上去了,到时候迟到又要怪我。”

杨雍轻飘飘扫他一眼,转身就走,只是脚步比平常多了几分急促和尴尬。间或的迟到大多是因为两人折腾太晚,第二天杨雍腰酸腿软,自然起不来也走不快。今天却不是那方面的原因,大雨天,外头仍是淅淅沥沥没个停的迹象。

办公室里,同事们也在讨论突然的大雨,家里有孩子的,还抱怨昨晚雷声大作,把孩子吓得不轻。不过他们这边虽然多雨,但雨下得不是太大,再那边一点的城市,此时肯定接连发出预警,提醒市民注意防汛防洪了。说到底,小城市没太多优点,也没什么缺点,大家说一通也就过去了,没放在心上。

“对了,老杨。”有人喊他,“你是不是有个亲戚在花店工作?”

杨雍回过神来,下意识就点了点头:“嗯……怎么了?”他不觉得奇怪,毕竟阿重陪他上下班,路上难免遇到认识的人。

同事不要意思地笑笑,在他身旁压低声音:“我和老婆的结婚纪念日到了,打算就近买点花——”

“没问题啊。”杨雍应道,“下班过去我问问他,给你挑漂亮的。”

“哎呀,这可太好了。”

今天运气不错,下班时转晴,霞光灿烂,偏偏叫人不敢深看,一层层落在屋顶、树梢。有人趁现在把未干的衣服晾出来,浅色的染成了红,普通的工艺可做不到这般色彩。杨雍从底下穿过,一滩滩的积水映照出他的裤腿,一闪而过犹如灰的蝴蝶。同事稍慢几步,正和家人谈着电话,也许为了给妻儿惊喜,说要加班,待会晚一些回家。

阿重已经对花店的工作十分得心应手,老板娘也信任他,几乎不来了,要慢慢休养身体。“欢迎光临……”他抬起头,发现是杨雍带人过来,面上职业性的笑容变得真诚许多,“要买什么?”

杨雍很熟悉地走进去:“帮忙挑一束花,结婚纪念日用的。这个是我同事。”他才记起应该介绍一下。

对方没在意,眼睛好像被各色花朵扰乱了,挠挠头:“对,我想送给老婆,但是不太懂这些。”

“结婚纪念,还是红玫瑰最合适。”阿重指尖轻点,“虽然常见,但是意思很好,一看就知道是象征爱情。和其他搭配一下,就没那么俗了。”他边说着,边收拾出十一朵玫瑰,与一些诸如满天星的小花扎在一起,动作很快,三两下就成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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