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5(2/3)111 这是一道送命题
“瑟木议员最近两天在地狱之门活动,他不想惹起是非。”
“瑟木议员?上层经济区的瑟木议员?”陆杨惊讶极了。他在詹姆士的手下工作了七八年,极少看到上层经济区的人和下层经济区的底层人打交道,更别说光顾这些肮脏没有卫生标准可言的夜店了。上层经济区的贵人们,视下面的贱民如同狗屎。
詹姆士敲敲烟灰,微蹙着眉。显然,他和陆杨一样对此事百思不得其解。“可能是因为那个叫艾美的脱衣舞女吧。她实在是太美了。夜店里的人都看见了,瑟木议员一进地狱之门就是奔着艾美去的。”
林克依然在那个巨大的垃圾场工作。劳累而且收入微薄。但是他别无所长。当然,他相信任何一个有着如此重生奇遇的人,都会热血澎湃地开始一场精彩的冒险之旅。他也不例外。他甚至不止一次地设想,如果他重生到的是古代就好了,他将会运用自己的现代高科技知识运筹帷幄,夺嫡争霸,好不快活。哪怕是重生到二十年前也好啊,就算记不得当年头彩号码,但他一定会拼了命买房子,二十年后就能当上高富帅,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詹姆士说地狱之门是名副其实的炼狱,他要在欲、火中磐涅。詹姆士的所作所为,像极了一个沉迷声色的蠢货,然而陆杨清楚,詹姆士绝对是一个精明人,而且是个精明的坏人。出于人性,陆杨不屑于为这样的人工作,然而为了生存,他却不得不为他卖命。
在这几天的试验试验再试验中,林克沮丧地发现一个问题。并不是他的装备发挥不稳定,也不是老天试图给他成长的空间。他之前轻易地掰弯铁栅栏,似乎是因为那双手套只能对金属物起到破坏作用。这是不是意味着,
陆杨认识艾美,那是一个美丽的女孩,褐色的发出柔和光泽的头发,娇小的身躯,和涂着颜色的指甲。每当夜店的燥热散尽,她卸掉浓妆,换下性感的装束,她的眼神也会渐渐沉淀,显得无辜而清明。
“最近几天不要再去地狱之门抓人了。”詹姆士吸了口烟,跟陆杨交代道。
他简直沉迷于这样的生活,手上沾一点粉末,那些金发白种女人就会坐在他身上,像狗一样舔遍他黝黑的身体。或者让女人们趴着,将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放进去。
让林克接受这个现实的最终还是求生本能。本能地拼命工作获得微薄的薪水,本能地换取能量液。日复一日月复一月。说是‘接受’,倒还不如说是‘屈服’。
林克:“好了不看了不看了,这个男主的圈子充满了负能量。”
欢下面的夜店,那个夜店叫地狱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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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结束。
每一个进到地狱之门的人都会对她印象深刻。所以瑟木成为艾美的入幕之宾也不是那么不可理解。高贵的上层经济区贵族光顾地狱之门的原因似乎得到了解答。
办公室里面有一座笨重的大钟,位置被詹姆士挪动过好几次,此刻正被放在大黑木桌上,背靠着墙,发出滴答滴答有节奏的声音。陆杨发誓那座笨钟后面的墙上肯定嵌入了一个保险箱。
第五章
给他一个发挥不稳定的大力士手套装备又有啥用,上层经济区那些混蛋可都带着荷枪实弹,他难道还能挑战子弹不成?
詹姆士待他不薄,给他的酬劳是其他狱警的几倍。将这些钱存起来,支撑陆奇脊柱的钢筋才有希望被修复。陆杨一再告诉自己他别无选择。
詹姆士瘫坐在办公桌旁,脸上是彻夜放纵后的松弛。他掂了掂钱袋,不甚满意的样子。
然而他现在来的是个啥JB地方,要啥啥没有,干啥啥不行。饥饿和露宿的不适感倒是真真切切毫不含糊。
詹姆士每次完事儿出来都会满意地咂咂嘴,妈的,够野。
陆杨不解地看向他。那里通常是他们收获最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