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4(2/2)111 舔狗循环
完了完了,更愧疚了。
“好。”
“就一个破房子有什么方不方便,不要为偷懒找借口,自己把指纹录了。”
“郑总,你小心点,站的住吗?”
自己左腿给刮得稀巴烂。只是因为穿的西裤颜色深所以看不出来,他自己也不讲,搞得王秋还心生愧疚。
“你坐一会儿……”好不容易是把人给安顿在沙发上了,王秋叹了口气,“我去兑水。”
说完也不知道郑匀是回应还是没回应,王秋就赶紧去了厨房。
王秋还记得大魔头曾说。
“走了啊。”
但是王秋问他一句吧,他又点点头。
“唉。”
真是酸死个人。
“来喝奶奶了。”
果不其然,自从有了指纹解锁,跑腿跑得很勤快了。
大魔头的老巢,王秋是想进就进的,因为他有大门的指纹。
“搂着,你再往前出溜一点。”
郑总很挑剔,喝白水是一个杯子,喝饮料是一个杯子,喝牛奶是一个杯子,喝酒又是一个杯子,拿错了就要生气,一生气就骂人。
“哦。”
郑总家里冰箱比脸都干净,里头放的东西还都是王秋上次放过来的。
“买这个小房子,也就为了上班方便。”
王秋长叹一口气,自己往前又坐了坐,把大魔头的长胳膊给放在了自己侧腰上。
真的是欠他的。
香香热热的,好像妈妈。
“痛。”
就超凶。
他是除郑匀以外,唯一一个拥有此项殊荣的人。起因就是大魔头为了随时随地使唤他跑腿,当时王秋以不太方便为由拒绝的时候,郑匀轻蔑一笑,跟他讲。
酒醉的大魔头听话圈住了凶巴巴的助理,整个胸膛就贴在了王秋的脊梁,几乎是把他给包住了。
“你不要乱动了啊。”
还好王秋心态平和精神稳定,换个人搞不好就仇富了。
一个人,一百五十平。
郑匀就跟痛觉神经失灵一样,整个过程一动不动。
王秋把杯子递给郑匀,随口胡扯,
第7章
好不容易弄好了,王秋还得把人给送到家,还不是只有把小电驴扶起来继续骑。
郑匀住在市中心的精装大平层。
郑匀应了一声,迷迷糊糊的把脑袋放在了王秋的颈窝上,半梦半醒的打瞌睡。
“嗯。”
这下子王秋是凶也凶不起来了,他赶紧在路边买了矿泉水给人冲伤口,又去药房给大魔头买了酒精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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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洗了手,又拿了蜂蜜倒上温水,给人冲好了端客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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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喝蜂蜜水的杯子还是王秋当时随手买的宝宝奶杯,里头是玻璃的外头是硅胶壳子,正面画着小狮子背后还有刻度尺。平日郑总嫌弃这个杯子太憨,给丢在橱柜里从来不放出来,都是王秋每次冲蜂蜜给翻出来。
郑匀吭声,然后整个人长手长脚无处安放的缩在一起,看着就跟被虐待了一样。
王秋拖拖拉拉的拽着郑匀进门,他体力虽说还可以,但毕竟郑匀这么一个大个子,一点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王秋也扛不动野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