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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写他父亲的,也是写他的,写他所经历的人生,那些浮光掠影,以及尚未发生的事。

这本书会一直被书写,他很清楚地写到:在我35岁这一年的冬天,一个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那个人就是我,我这个此刻坐在他腿上压得他双腿发麻的胖子。

我很有幸能成为《永巷》和“永巷”的一员,周含章也答应等春暖花开会带我回老家,我们要手牵着手走一遍那条巷子。

这个我们都没入睡的夜晚,周含章伏案桌前继续写他的《永巷》,今晚的这一段他写:白未其实是个笨蛋,教他煎鸡蛋,结果差点弄坏了我的锅。

“这就不用写进去了吧?”我撇着嘴合上本子,靠着他抱怨,“以后要是真出版,我岂不是会被人耻笑?”

“可是我完全没有虚构你的笨,”周含章还挺理直气壮的,“记得下次来的时候,买一个新的煎锅给我。”

小气,太小气了。

计较,太计较了。

我从他腿上离开,他问我:“要回去睡觉?”

“不睡,我睡不着。”我去书架前面转,想找本书看,“你继续写吧,我在这儿陪你。”

我抽出书架上的那本《十一种孤独》,当初我生病周含章陪我打吊瓶的时候他看的。

我拿着书坐到角落里的垫子上,从我这个角度刚好一抬头就能看见周含章。

毫不夸张地说,我以前真的是可以为了读书废寝忘食的人,可是一谈起恋爱来,读书什么的好像都不重要了,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以前上学的时候老师不让早恋,会影响学习是真的。

当然,我只是说我,不具有代表性。

我坐在那里看书,看五分钟,抬头盯一会儿周含章,最后的结果是,书没看几页,周含章喝了几杯水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看着他的时候我还是会觉得有点儿不真实,这突如其来的恋爱让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不过,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给周含章写情书,用尽矫情肉麻的字眼来表达我对他的喜欢。

可是我落笔的时候什么都写不出来,只会看着空白的纸,想着他的脸然后傻笑。

周含章其实没说错,我是有点儿笨。

我笨,他迟钝,这么说来,其实还挺般配的,不是吗?

第65章 番外二

我后来还是睡着了,靠在书架上,抱着一本我只看了三页的书。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周含章已经做好了早饭,他蹲在我身边轻声叫我,像是在跟一朵含羞草打招呼。

可他比较像是含羞草。

北方的冬天早晨,六点零几分天还黑着。

我以为是半夜,皱着眉瞥了他一眼,抱怨说:“别吵,睡觉呢。”

周含章笑了:“那……不吃饭了?”

吃饭?

他要是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

我支棱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都已经是早晨了,也不知道他是不是一夜没睡。

周含章煮了挂面,做了鸡蛋酱,我过去的时候冷得缩在椅子上,他给我倒了杯刚好入口的热水,还递了个热水袋过来。

“早上比较冷。”他随手扒拉了一下我乱糟糟的头发。

突然之间我理解了什么叫“烟火气”,什么叫“有生活气息”,这样的周含章可比邋里邋遢叼着烟站在门口瞪我的那个形象温柔太多了。

刚见面时,谁能想到他骨子里其实是这样的人呢?

而且刚见面时我也没想到,他确实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生活单调。

一直以来我总以为像周含章这样的人一定是很有故事的,他们经历过一些别人没经历过的疼痛所以才能写出别人悟不出的人生道理,把那些带有哲学意味的思考糅杂在看似寻常的字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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