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7(2/2)111 揣崽后老攻失忆了
和我想的一样,他分化成了Omega,可当我真正知道这件事后,却没办法高兴起来。
相当于接受命运给他的安排,找个和他匹配度最高的人,一生都依附着对方活下去。
其实我逗他,是想让他恨我,正如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死。
他患有这种病,意味着没办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素,也就是说,在街上,饭店里,又或者是任何场所,他都有可能会发热。
母亲的抛弃,父亲的冷漠,在我心头增生出来的恨意,促使我活下去。
也是那时我明白,原来他说的都是真话,世界上不是每一个父亲,都同我的一样。
可午夜梦回,我分明记起他的声音,想起他落在我颈间滚烫的眼泪。
那对我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出国,我也能凭自己的能力考上。
补充:文中人物做法不值得效仿。
他和我打招呼,告诉我他的信息素味道,草莓软糖,的确很甜。
而就算找到最匹配的人,让
那么我想,爱上一个人,是不是也从,铭记他的声音开始。
那些钱,不是我作为英雄的勋章,而是在敲打我自卑敏感的心。
我常常会忘记,这间屋子里有监控,尤其在看见他哭的时候。
余见山听说找到了这个人,很高兴。这次,他给了我和父亲,每人一百万。
以至于每当我想离他近一些时,总免不了去思考,自己是不是有能力,给他更好的生活。
是属于我和他的。
从大学,到再遇见他,中间隔的许多日夜,我已经记不清。
人们说,遗忘一个人始于听觉,从不记得他的声音开始。
等余见山为爱子找适配信息素的新闻,闹的沸沸扬扬,我才知道他生了病。
我找了在医院有关系的同学,伪造了我与他百分之百的匹配度,而条件是,让出保送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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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闻不见,其实是故意的,我莫名想看他起来打我,想看他恢复到生机勃勃的样子。
我以为他也会和我一样,说到底,其实我不懂怎么去爱一个人。
和十三岁不同,现在他哭起来,再没有当时那种声嘶力竭,而只是委屈的看着我,连流泪也悄无声息。
后来我将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读书上,从只能被父亲按着打,到我长得比他还高。
这种方法,太过考验别人的真心,也可以说是一点儿也不保险。
他睡的并不好,脖颈上全是汗,我不知道为什么。兴许是疾病拖垮了他的身体,也损害了他原本的笑脸。
这真像一场梦,但这又不是一场梦。
【作者有话说】:拉肚子,为了不断更,先补上前两天写的番外。
因为年少时,我曾在警察局见过他的父亲,那天,对方给了我十万,作为我救了他儿子的报酬。
第66章 番外篇 交换空间(6)
大概只有这个理由,才能掩盖我对他心怀不轨的事实。
所谓的陪在身边替他治病,只不过是医生给出的建议之一。
从前那个哪怕瘸着腿也要爬到最高处,不停劝我好好活下去的小孩,自己却脆弱的,像随时会枯竭。
我考上了大学,是他所在的城市,但我依旧没有胆量去找他。
本章纯属虚构,如有巧合,纯属雷同。
我是在那天的凌晨两点钟,再次见到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