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娇气包跌落尘埃(2/10)111 捡来的小夫郎又骚又软(SM)
“看着年纪挺小,应是没许人家,你小子争气点,这山里这么大都能让你捡着这不就是缘分吗。”
杨云轩也这么觉得,他平时基本不会往那边去,今天刚好碰见野鹿踪迹找过去,溪水一直流动,他刚走到那片就看见小哥儿飘在水上,让自己给捡着了,这不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吗。
杨云轩不知道自己表现得这么明显,但也没有藏着掖着,他是对这个小哥儿有些动心,但也打算等人醒了再说,“嗯,水边捡的,我也到了成亲的年纪,这不碰巧吗……你也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小哥儿,也不知道他有夫主没。”
纪冬是这片山里唯一会医术的,山里的猎户家里有人有些头疼脑热的小毛病经常会上门看诊,自家睡的房间到底私密了些,反正家里也不缺屋子,便专门收拾了一间给人看诊的屋子,杨云轩轻车熟路进屋把小哥儿放到诊室的床上,转身看见纪冬已经听见声过来了,连忙拉他过来给小哥儿把脉。
若是今日非要死在这,他宁愿摔死也不想被狼吃了,那样多痛啊,而且那恶狼从来没刷过牙,隔那么远他好像都闻到那一嘴口臭了,太埋汰。
完全挖出来,他小心翼翼地爬了出去,不敢发出一点动静,直到整个身子出了将军府,他才终于暂时松了一口气。
想象中的死亡却并没有到来,身子似乎撞入一片冰冷却温柔的水流,可惜柳锦安已经精疲力尽了,他再也没有自救的力气,意识随着身子不断下沉,他彻底晕了过去。
不知被追逐了多久,眼看着天光已经大亮,柳锦安撑着一口气不知跑了多久,前面居然没路了……竟是被追到了悬崖。
是狼!反应过来那时什么动物,柳锦安吓得一个哆嗦,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拔腿就跑。
他呆呆地看着怀里的人,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得把他带去找大夫,也顾不得尚未找到的野鹿,察觉到小哥冰凉的体温,他连忙抱着小哥往好友家里赶去。
反应过来,这才看清这是个小哥儿,小哥儿浑身破破烂烂的,就算昏迷了怀里也紧紧抱着一只巴掌大的丑玩偶,衣服不知被什东西划破了许多口子,露出来的皮肤处都看得到里面大大小小的刮伤,额头也破了一个口子,看起来可怜极了,尽管如此,却也半分不影响小哥儿的美貌,反而添了几分病弱苍白的美感。
他从小在这附近的山林里玩耍,深山很大,山林里的猎户都有各自的打猎区域,住得十分分散,离他家几里外住着一户采药人,那家儿子叫纪冬,继承父亲的采药本领后也会一些医术,是他幼时唯一的玩伴,这些年虽然各自都在为生活奔波,关系并未疏远多少。
杨云轩照例一早出门查看前几日布下的陷阱,想着若是有收获便得尽早下山卖了,却不想今日十分走运得在路上发现新鲜的野鹿走过的踪迹,他一路跟着踪迹寻找,远远便看见前面的小溪上似乎飘着什么东西,像是个人。
恶狼似乎知道他已经无路可退,迫不及待地朝着他猛扑过来,柳锦安吓了一跳,那张恶臭长满獠牙的狼嘴似乎已经到了他面前,他仿佛下一刻就要被啃食殆尽,最后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纪冬拉着他出了屋,进了厨房,熟练地开始烧水煮姜汤,也不忘一脸揶揄地看着他调笑道,“在哪捡的小美人?看你这么着急莫不是看上人家了?”
他可最清楚杨云轩这人的脾性了,虽然长的英俊又人高马大的,但却没有那么多烂好心,若不是看上了哪会这么着急送到他这来。
这一刻杨云轩似乎能跳到自己的心跳声,扑通扑通杂乱无序地跳个不停。
只是他尚未来得及深想,便看到不远处不知什么时候,有一双发亮的绿色眼眸正凶恶地盯着他……
此时天光已经微微亮起,柳锦安藏在附近的墙角处,等着城门开启,又等了一会,直到出城的人多了起来他才敢跟在人群中出去,但殷国基本不会有哥儿独自出门,好在他身材娇小相貌秀气,做女子打扮也不会很突兀,一路顺利地跟在出城的队伍后面,一夜奔波,总算成功离开了这座城池。
他是真的有些想骂人了。
然而柳锦安万万没有想到,他一路都十分顺利地离开了皇城,却倒霉地遇上一只受伤的恶狼,还被追至绝境。
直到离开城门能看见的范围,柳锦安终于忍不住一边无声地流泪一边奔跑起来。
纪冬握了一会脉象下了结论,杨云轩也不懂这些,听见要脱衣服便跟着纪冬一起出去回避,顺便带上了门。
他连忙跑过去,果然看见潺潺溪流上漂浮着一个灰白色的人影,看身形像是个女子或是哥儿,来不及多想,他连忙下水走过去,水并不深,只淹到他大腿,他把那人抱起来便往岸边走去,将人放到地上,拨开他杂乱的头发防止湿发捂住口鼻,杨云轩连忙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还有微弱的呼吸才松了口气。
他下意识往后退去,脚已经踩到悬崖边,毫不犹豫跳了下去。
院里干活的明令远听见声看过去连忙招呼他进屋,“夫主在屋里配药呢,快进来屋里,把他放床上去。”
“应是疲劳过度累晕了,有些营养不良,不用喝药,回头多补补就好,身上的伤阿远你给他脱了衣服看看,云轩你随我出去。”
此处是离皇城隔了两百多里地外的一处小县城管辖内的山林,因为早些年暴雨爆发过泥石流,山下的村庄多数已经迁到远离山脚的位置,只有一些以打猎为生的猎户分散地长居在山林中。
杨云轩一路快跑来到纪冬家里,便见一个年轻哥儿在院里晾晒草药,他连忙叫了一声:“嫂嫂,冬哥在家吗?我在水捡到个哥儿昏过去了,浑身都是伤,找冬哥来看看。”
出了城门后,他又不敢停歇地走了两天两夜,一路上他都往人少的地方走,不敢和人群遇见,怕他坏了后母的事将军府的人来追他,虽然他觉得自己一个哥儿可能并没有那么大分量,但他不敢去赌那个万一。
他来不及想这头狼什么时候来到他附近的,虽然在树下歇了一会,但他两日没吃好睡好,加上哥儿本就体弱,脚上的伤也没好,跑得并不快,但后面的恶狼却没有立刻追上他,他心中疑惑,此时天色已经有些微亮,勉强能看清山林里的路,他一边跑一边忍不住回头去看那头穷追不舍的恶狼,才发现这只落单的狼腿上似是受了伤,跑起来也是一瘸一拐的,才没有立刻追上他。
于是他越走越偏僻,也不知道走到了哪,直接进了山林,路上见到一棵野生桃树,他随手摘了几个用衣服包起来,走累了就歇一会吃两个,野生的桃子又苦又涩,就算用衣服擦掉了大部分桃毛还是避免不了吃到一些绒毛,一点也不好吃,但他还是认认真真一口一口全部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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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他什么也不想,他从未离开过皇城,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但他还是很高兴,他离开了束缚他的牢笼,现在的这一刻,他是自由的,就算他身无分文,从今往后居无定所,外面的世界可能并不美好,但离开那个没有人爱他,所有人都厌恶他,算计他,恨不得把他称斤论两给卖出去的家就好,去哪都好,就算死,他也想死在外面……
心里美滋滋的,
走得太久了,脚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磨出来一些水泡,他还是不敢停留,又走了好久,脚上的水泡破了,走起来更疼了,实在累狠了,他才靠在树干上小憩一会儿,也不敢睡熟了,前路一片迷茫,他不知道自己一个哥儿要如何独自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
杨云轩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小哥儿,他生的不算绝世倾城,但也足够秀丽可人,更吸引人的是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似的,一看到他,便让人有一种想把他抱在怀里捧在手心好好疼爱的冲动。
杨云轩是个孤儿,早些年泥石流死了不少人,他全家都死在那场灾难里,山里的光棍老猎户好心收养他,带着他从小住在山林里打猎为生,可惜老猎户因为陈年老伤早早离世,留下一生积蓄和打猎的本领,以及一间小院,让他从十二岁起便能够独自在山林中生活。
但是直到现在他也不敢跑起来,怕发出声音被侍卫发现了,提心吊胆得离开了将军府的区域,但暂时也还不能放心,皇城还有宵禁,幸好他还记得皇城的路,身子又娇小,一路藏在暗处躲着巡查军,不知是否上天垂怜,一路十分幸运地摸到了皇城门口附近。
柳锦安忍不住心中一喜,咬咬牙忍着疼痛加快了奔跑的速度,试图能够甩开这头受伤的狼,却不想那头狼似乎察觉了他的意图,也加快了速度,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近,柳锦安见此是真的有些崩溃了,没想到他好不容易逃出来才自由了两日,没有被将军府的侍卫找上,却是就要葬身恶狼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