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3(2/3)111 破阵
第 42 章
“给!”阚剑随手将腰间的酒壶扔给他,男人嘛,叽叽歪歪什么,想不通就喝酒。
说着,他仰着头看着满天繁星,自言自语:“可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真羡慕你,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
阚剑一如既往地掏出白色麻布,一遍遍的擦拭宝剑,剑身映出红灿灿的火光,忽然旁侧传来一声轻叹,几乎轻不可闻的声音:“老阚,你那么喜欢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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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阄选了执夜人,前半夜是程启和阚剑,后半夜是罗子娟和石武。夜深人静了,几个牛皮帐篷里,众人酣睡,享受这最后的安然入睡。
“你,无趣。”阚剑收起白布,将宝剑轻轻收回剑鞘,嗒的一声,宝剑稳稳的入了鞘。
阚剑头也不抬,“你不缺。”
一阵沉默后,程启又猛地灌了两口酒:“后来,我不嫉妒了,我可怜她。她姓李啊,天下都是她祖宗的,但又如何,还不是被一个姓陆的臣子执刀相逼,她爹连个屁都没放!那之后,她却越加性情乖戾,也不怪她,要是我,没准……算了,要是我,早死了。不是我,因为我姓程,太后的侄儿,京城十大纨绔之首,不学无术的名头,宗室放心我不会外戚干政,就连姑姑待我也更加亲厚。”
帐篷外,守着篝火的是程启和阚剑,他俩虽然都来自京城,却并不相熟,还是这次西北之行,才算多说了几句话。
“切,无趣。我那时候最羡慕李醉,明明在家里宫里都不讨喜,但她偏偏就当着我小姑姑的面儿洋洋洒洒的背了半本书,太傅都不得不说郡主才思敏捷。太子哭着不肯上马,她竟然一把把他搂进怀里,骑着马一溜烟儿跑了,宫里找他俩找翻了天,直到俩人一身黑灰的从酒窖里钻出来。瞧,她活的一向自在,自在的让我羡慕,也让我嫉妒。”
夕阳西下,红霞漫天,红色的隘口下面,几个年轻人整理行囊,聊着以后。
“老阚,你真是好命,一直明白自己想要的,做着自己想做的,没什么遗憾了。”程启似乎有点喝醉了,手舞足蹈起来。
两步又抛出一句:“既然上了我的贼船,可不是说下就能下的,你想好了!”
今天,他忽然很想回答晁不语,那时我是野兽,此刻却想守护我的神明。目光跨过篝火,望向近处的那两处小帐篷,李醉和赢兰在里面安睡,这就是相伴八年,把我从野兽驯化为人的神明。遥望隘口,过了那再有半天路程就是教宗,或许九死一生,但我,誓死守护我的神明。
红色隘口的沙丘背风处,众人安营扎寨。
“我生下来就是皇后的亲侄子,大将军的长子,那时候在家要做体面优秀的继承人,在宫里做讨长辈欢心的开心果。长到五岁,就成了太子的表哥,守着每每发狂的病弟弟,便不能再扎人眼,于是开始背不出书,射不出剑,挥不起刀。老阚,你猜,那时候我最羡慕的人是谁?”
阚剑站起身,闷声闷语:“原来我一直一个人,只想成为最好的剑客。后来我和她们在一起,只想用剑守护她们平安。”
靠着石柱的李醉歪着嘴笑了,轻轻说了一句只有她自己听得见的呢喃:“固所愿而。”
“嗯。”
“咕嘟咕嘟。”程启罕见的一口气喝了几大口,冰凉的酒咽下去,瞬间,灼热感从胃里升腾起来。
“无趣。”
换人执夜了,罗子娟看着醉酒发呆的程启,刚想揪着耳朵骂他,
教宗,我们来了。
就是这样,拥有很多的人往往困惑不已,拥有极少的人却心志清明,他未曾拥有很多,便只信奉心里那简单的简朴的拥有。
“死而无憾。”红色的火光映入眼中,一身冰冷的剑客仿佛伸手触碰到了他的道。当年在冰天雪地的白山上,被偷袭围攻后的他一身血的倒在雪地里,晁不语带着人赶来,他捋着胡须感叹:“剑嗔阚鹏,原来是这么个独狼一般的人,可惜离群索居的,不是野兽,就是神明,这家伙是个什么呢?
“是啊,不因匮乏而痴迷是件好事。可是,我也不曾因为什么,真的心生欢喜。从小到大,我一直努力成为一个应该成为的样子,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想成为一个什么样子。”夜色中,程启的侧脸看不出悲喜,与往日的嬉皮笑脸,张扬多话,判若两人。
-完-
嘿!程启起身一步跨坐到阚剑身旁:“什么叫无趣!被你这么个一天说不出十句话的人说无趣?”
程启撅了噘嘴:“没错,我是无趣,永远选择成为获益最大的角色,不,是扮演,那都是角色需要啊。”
“不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