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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求爱,但我不知道爱是什么。

我想,如果王煊寰——就是我目前的丈夫,他的种种古怪的行为用“邪灵”来解释的话,倒是真的可以解释得通。可是这种东西眼睛又看不见,怎么能相信呢?

游雁很烦,她不停地说:“林逍,你跟我去教会看看吧,我保证你会喜欢那里。”

我不停地拒绝她:“我没时间去。”

“时间怎么会没有呢?周日嘛。”

“我要写小说。”

“这些事都可以放一放。教会有许多很好的弟兄姊妹呢,你一个人在家多无聊。”

我承认这句话有点吸引力,因为我现在的生活确实蛮无聊的,我想要有一些朋友可以和我说说话。但我怕他们给我传福音。

直到游雁说:“你只要去一次教会,将来你去不去我都不来烦你了。”

“这是你说的!”

“一言为定。但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那个地方。我们都是去了一次教会就爱上教会的。”

那你绝对想错了,我绝对不会留下来的,我才不要像你们一样蠢兮兮信什么神。当然,这些话我没有跟她讲,我只是因为可以有理由拒绝她总是给我洗脑而高兴。

这是我跟游雁事先谈好的去教会的条件。

第3章 第 3 章

我外公是一个基督徒,小时候我经常陪他去教会,然后我就在教会里看别人做礼拜、装腔作势唱赞美歌、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睡觉。我自己都知道自己根本就没有信,但我还是比较喜欢教会的歌,尤其是大合唱,很庄重,每次去都感觉心灵受了一次洗涤。

但这么多年了,从没再去过教会,从和外公关系不太好以后,我压根也不会想到要去教会。

我小时候去的教会有很大的礼拜堂,至少两层楼高的木质建筑,上面有尖顶,有管风琴的声音响彻整个教堂,也有穿着白色衣服胸口有红十字的唱诗班在那里唱诗,有很多老年人坐在底下听道。印象中的教会,整个建筑很宏伟,大家的神情也很庄重,但就觉得缺少什么。

这一次,游雁带我去的却不是这样的教会。

我们离开地铁,沿着大马路进了一个陌生的小区,又拐进了小区二楼一户人家,她推开门,对我介绍道:“这就是教会。”

里面有人在洗碗,有人在拖地,有人在打扫房间……还有个没穿衣服的男孩子睡眼惺忪看了门口一眼,然后一脸不满地拿着衣服进了里屋。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民居吗?这哪里是教会?我愣住了。

游雁走在我前面,她大大方方一边跟别人拥抱一边大声喊道:“嗨!各位弟兄姊妹!我来啦~”

里面的人也一脸疑惑,问游雁:“这位是?”

“这是我的表妹,林逍。”游雁一把拉过身后的我,“林逍,这是钱君如,这是钱君如的老公,这就是他们的家。这是陈雪燕。这是xxx……”

听到后面,我一个都记不住,我这人不爱记人名,说多了就连第一个人的名字都忘得差不多了。

里面的人相当热情地迎了上来,又给我换鞋子,又问候道:“快进来坐。不要拘束,这里都是你的弟兄姊妹。我们这边因为是一个刚成立的新教会,只有一个月,所以暂时就在我家礼拜,等以后如果神恩典的话我们应该有更大的聚会场所。”

“哦哦。”我点头。

但是我还是有点疑惑,难道教会不是应该在很大的地方办吗?S市不是到处都有教会吗?怎么还需要上帝恩典才能有地方聚会呢?干嘛不跟那些人一起?

这样草率的教会我也真是闻所未闻,不过说句老实话,在别人家里聚会,比在正儿八经的教堂里聚会感觉轻松多了。而且他们家还有一只鸟、一只狗,我要是真的和谁也说不上话,至少可以逗逗小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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